6月9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部署河南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学校中专部)招生工作。根据《通知》,从2020年起,我省将不再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
让更多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教育
《通知》提出,各地、各学校要从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培养满足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角度出发,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适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要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原则,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途径,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其中,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区,要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人才培养方面,我省要求,各地各校要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稳定就业密切联系,广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养。要根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稳定就业的需求,调整和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努力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人才。
不再开展中等职业学校
综合高中班试点
《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高职扩招、职业教育本科试点、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展职业教育的生源渠道,将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在职职工、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纳入年度招生范围,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方式,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从2020年起,省教育厅不再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2020年之前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试点班学生的转学、资助、学费等政策按照原有文件规定执行。
办学质量差将削减招生规模
规范中职招生,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选择机会和有序招生环境,省教育厅强调,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对办学质量差、教育质量不高的学校,削减招生规模;对在招生和学生资助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招生中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招生。省教育厅将于6月向社会公布省内具备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名单。